| 阳江市公安消防局第二期消防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877-18GZTP04N196 |
| 日期:2018-05-18 招标方式:国内招标 【大 中 小】 |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阳江市恒财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阳江市公安消防局第二期消防器材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0877-18GZTP04N196 二、招标项目名称:阳江市公安消防局第二期消防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用途数量交货期采购预算阳江市公安消防局第二期消防器材装备采购灭火救援共12个包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内容)所有包组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交货人民币246.637万元(各包组预算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内容)备注: 1.投标人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 2.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自成立之日起到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供应商已办理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上述资格条件需要的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5月18日起至2018年5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城投大厦(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路口直入约200米)十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12日9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招标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城投大厦(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路口直入约200米)十楼。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6月12日9时3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城投大厦(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路口直入约200米)十楼。 十、招标人的名称、地址: 招 标 人:阳江市恒财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七楼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0662-2287891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联 系 人:陈工,王工 电 话:0662-3305822、020-37816279 传 真:0662-2269882、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