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阳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采购人)的委托,对“阳春市人民防空警报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 本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7年5月18日起至2017年5月24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7GZTP01B145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人民防空警报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名称数量完成期采购预算防空警报控制系统升级改造1项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人民币2,758,000元 备注:投标人应对项目中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且具有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应符合人防警报控制设备和警报终端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要求,并提供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人民防空与地下空间分会颁发的《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电声警报终端、多媒体警报终端、警报发放控制)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 4.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保密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或军队保密主管单位颁发的保密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 5.所投产品必须能够无条件与阳江市现有警报控制系统网络兼容,阳春市防办不负责后期兼容方面协调工作。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及转包。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及上述资格条件所需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声明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5月18日起至2017年5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阳江办事处)(详细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城投大厦(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路口直入约200米)十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7日 9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城投大厦(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路口直入约200米)十楼会议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6月7日 9时3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城投大厦(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路口直入约200米)十楼会议室。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阳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 址:阳春市阳春大道人防大厦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662-7732881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联 系 人:陈工、吴工 电 话:0662-3305822 020-37816279 传 真:0662-2269882 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