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炬开发区第一中学、中心小学、第一小学节水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0877-16GZTP01ZS215 |
| 日期:2016-06-29 招标方式:国内招标 【大 中 小】 |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利所(采购人)的委托,对“火炬开发区第一中学、中心小学、第一小学节水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6GZTP01ZS215 二、采购项目名称:火炬开发区第一中学、中心小学、第一小学节水改造工程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名称数量完工期(合同生效后)采购预算火炬开发区第一中学、中心小学、第一小学节水改造工程1项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中介预算价为486,107.15元,中介预算下浮10%,即437,496.44元作为本项目最高限价备注:本项目为国内采购项目。响应供应商应对上述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响应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按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4. 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响应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响应供应商在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正本中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30日起至2016年7月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含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 2、响应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购买谈判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5)报名申请表原件(盖公章)。 说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最新版营业执照。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8日15:00。(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山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C3幢一层3号。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7月8日15:00。 九、开标评标地点:中山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C3幢一层3号。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利所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利小隐水闸 联 系 人:孙工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C3幢一层3号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0760-85311329 传 真:0760-88580505 邮 箱:gzzbzs@126.com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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