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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司法局业务用房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77-18GZTP01B011
项目编号:0877-18GZTP01B011
招标方式:
发布时间:2018-01-31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
发布网址: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阳春市司法局(采购人)的委托,对“阳春市司法局业务用房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8GZTP01B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司法局业务用房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739,22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交货期

采购预算

阳春市司法局业务用房视频监控系统设备

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完工。

人民币739,220.00

注: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或省级及以上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资质(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资格证,须同时提供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的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供应商已办理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上述资格条件需要的资质证书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月31日起至2018年2月6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28日10时0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城投大厦十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2月28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城投大厦十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8年1月31日起至2018年2月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 购 人:阳春市司法局

地    址:阳春市春城街道朝南路74号

联 系 人:薛文雄

电    话:13680663488

(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联 系 人:陈工、吴工

电    话:020-37816279          传    真: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